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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出资人权益
    调整方案的公告
    2012-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12—031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出资人权益

    调整方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9月23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顶公司”、“公司”)重整,并指定金顶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制作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金顶公司已经严重资不抵债,经营和财务状况均已陷入困境。为挽救金顶公司,化解退市和破产清算风险,出资人和债权人需做出共同努力,共同分担实现公司重生的成本。因此,在金顶公司重整程序中,安排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即按照一定比例调减出资人持有的部分股份,调减的股份用于安排债权的清偿。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出资人权益调整涉及的出资人范围为,截止2011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顶公司全体股东,及/或在前述日期后至依据本重整计划划转调减股份前因发生非交易过户产生的股份承继人或受让人。

    三、股份调减的比例

    调减全体股东所持金顶公司股份的23%,共计调减约80,265,090股,最终调减的准确股份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时实际划转的数额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12—032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公司召开第二次

    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乐山中院”)于2011年9月23日裁定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的管理人(公司临2011-020号公告)。

    2012年5月18日,公司管理人向乐山中院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乐山中院决定于2012年6月8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现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为2012 年6月8日14:00

    二、会议地点

    会议召开地点为乐山市夹江县峨眉山月花园饭店。地址:夹江县夹峨公路夹江新大桥侧,总台电话:0833-5682865

    三、会议主要议题

    1、核查《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第二批);

    2、表决《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的应提交相关的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的应提交相关的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委托人身份证明、特别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书,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2、参加会议的代理人提交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包括代表委托人出席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代表委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3、联系人:杨业,联系电话:0833-5578055、13981320092,传真:0833-5578054

    五、风险提示

    公司管理人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如果《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则公司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能够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ST金顶 编号:临2012—033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出资人组会议

    相关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将于2012年6月8日召开,现将出资人组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票方式及时间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6月8日下午14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 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地点

    会议召开地点为乐山市夹江县峨眉山月花园饭店。地址:夹江县夹峨公路夹江新大桥侧,总台电话:0833-5682865

    三、会议审议事项

    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公司临2012-031号公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截至2012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五、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除前述证件外,代理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的身份证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6月6日、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4224)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5578055、5578117;传真:(0833)5578053

    联系人:杨业、王江蓉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出资人会议的,须将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时寄至登记地点,最迟不得晚于在出席出资人组会议时向管理人提交该授权委托书。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出现重复投票的,无论采取哪种表决方式,均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如下:

    1、通过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738678;

    (2)投票简称:金顶投票

    (3)投票时间:2012 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出本次会议的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见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
    议案一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1.00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按照弃权计算。

    2、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股东既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又亲自或委托他人在现场召开的出资人组会议中投票的,以投票时间在先的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风险提示

    1、公司管理人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如果《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则公司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能够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2、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推出。随着政策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如果金顶公司的重整计划不能尽快得到执行,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将进一步加剧。为使重整计划能够尽快获得法院批准,并尽快进入执行阶段,管理人恳请投资者支持金顶公司重整,同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并授权其对会议通知所列事项行使如下代表权: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1、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注:议案采用普通投票制(同意、弃权、反对只能选择一项)。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二〇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