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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2012-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临2012-02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继本公司5月17日发布股价异常波动公告后,最近连续2个交易日(2012年5月17日、18日)股票交易价格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再次进行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中的主要发行对象,下简称“鲁锦集团”)进行询证,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

      1、经自查,自2011年11月7日发布《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关联交易的预案》到2012年5月5日发布《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3次会议决议公告暨调整重组方案及初步确定召开股东大会日期的公告》之期间,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重组事项进度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规定,及时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上述重组事项之外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鲁锦集团确认:目前除按相关重组法规配合上市公司履行相关的重组信息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3、除上述事宜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鲁锦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建华同时确认,本公司未来三个月内,除本公司已公告的重组事项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本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