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5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5月21日(星期一)上午9点
2、召开地点:公司6号会议室(无锡市新区坊兴路8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福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潘岩平、王华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6,75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6.1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四、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相关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6,75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6,75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16,75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16,75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16,75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16,75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并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16,75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并通过《2012年董事薪酬方案》。
同意115,16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58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
9、审议并通过《2012年监事薪酬方案》。
同意115,16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58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王跃堂、许康、王立波分别进行了述职。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岩平、王华崇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