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编号:临2012-019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35元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8日
●除息日:2012年5月2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4日
一、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4月6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11年末的总股本200,7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0,108,000.00 元,尚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57,157,514.27元。
2、发放年度:2011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12年5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5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35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5 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税后现金红利发放。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8日
2、除息日:2012年5月29日
3、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4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5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电话:0376-2973569
传真:0376-2973606
地址:河南省新县城关解放路59号
邮编:465550
七、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