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有关土地收储的会办纪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2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有关土地收储的会办纪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21日收到中共盱眙县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土地收储等有关问题的会办纪要》(中共盱眙县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2012】14号),根据盱眙经济开发区的规划要求,盱眙县人民政府决定对位于盱眙经济开发区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园区内的新海生活小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含地面上下)的全部附着物进行收储(土地面积为66,666.7平方米,计100亩)。交易价格将根据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价格为基础来确定。
公司将在评估结果确定后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协议。
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5月16日
注册地点:盱眙县工业开发区工二路
法定代表人:龚武强
注册资本:318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打火机、点火枪、相关电器配件、电子元件、塑料制品、文具,销售本公司产品。(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规定的需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
三、收储范围内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的基本情况
1、该宗土地为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的生活小区,地块面积66,666.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自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土地使用证号:盱土国用(2006)第0035号。
2、该宗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为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的员工宿舍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共计73,417平方米。
3、截至2012 年3 月31 日,该宗土地及其附着物的账面价值约为人民币10,289万元。
4、该宗土地及其附着物为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所有,产权清晰,没有任何产权纠纷且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冻结等情况。
本次收储对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将根据收储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仍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中共盱眙县委常委办公会议纪要【2012】14号《关于江苏新海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土地收储等有关问题的会办纪要》
特此公告。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