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2-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5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封闭 (场内简称:信诚增强) | |
基金主代码 | 165509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9月29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2年5月14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28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25,721,670.48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 6,430,417.62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1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2012年度第二次分红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4元(含),则基金须依据本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2年5月29日 | |
除息日 | 2012年5月29日(场外) | 2012年5月30日(场内)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2年5月31日(场外) | 2012年5月30日(场内)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分红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2年5月23日至2012年5月29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咨询办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iticprufunds.com.cn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