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对旗下基金持有的
“南岭民爆”股票进行市价估值的公 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自2012年3月30日起,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指数收益法”对旗下申万菱信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及申万菱信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南岭民爆”(股票代码002096)进行估值。
2012年5月21日“南岭民爆”复牌,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认为“南岭民爆”当日的收盘价已能反映其公允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基金合同,决定从2012年5月21日起对旗下申万菱信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及申万菱信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2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恢复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隆平高科”
股票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自2012年5月4日起,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指数收益法”对旗下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申万菱信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隆平高科”(股票代码000998)进行估值。
2012年5月21日“隆平高科”复牌,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认为“隆平高科”当日的收盘价已能反映其公允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基金合同,决定从2012年5月21日起对旗下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申万菱信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