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开闸
社会资本可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社会资本可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012-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郭一信
⊙记者 郭一信 ○编辑 艾家静
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一步放宽限制。
5月21日,卫生部发布《关于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经营性质的通知》,未来社会资本可以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社会资本办医的春天来了。”上海涉外医疗服务产业协会向记者表示,目前社会资本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还是主流,但政策一旦开闸,未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大有市场。
据业内人士介绍,对于社会资本办医来说,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机构各有利弊。“两者主要差别在于:后者盈利后投资者可以对税后利润进行分红,而前者盈利只能用于自身发展。”
此外,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则实行政府指导价。
从另一方面出发,比起营利性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优势在于可额外享受许多税收等优惠政策,其自产自用的制剂、房产、土地也可永久免征增值税和房产税等。
当日,卫生部还同时下发了《关于确定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级别的通知》,确保各级各类医院根据其级别和技术能力,合理发挥其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
“未来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办医,还需解决民营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资格中的弱势地位,和医师多点执业受限等问题。”业界人士表示,卫生部对开放社会资本办医的态度已经明确,未来将有更多配套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