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2-09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会议期间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22日上午9:30在扬州市广源丁山大酒店召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已于201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与会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125,14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8%;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金长山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25,14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25,14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票125,14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125,14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1,646,066.2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84,910,847.3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26,556,913.5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同意票125,14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对审计服务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山东正源和信协商确定。
同意票125,14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12,94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关联股东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12,94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关联股东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10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内容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金额,并由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
同意票125,14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银行按揭销售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积极拓展市场,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扬州分行合作开展“全程通”汽车按揭销售业务。在不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中国光大银行扬州分行为符合贷款条件、购买公司所生产的客车的法人客户发放最高不超过购车总价款70%、期限不超过三年的按揭贷款,按揭贷款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由公司提供客车回购担保。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金额,并由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
同意票125,14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直属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不领取董事、监事薪酬;
其余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的薪酬为5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同意票125,14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聘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冯辕律师、朱东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了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大会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规定,本次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