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12-17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5月16日至2012年5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5人,分别是:何永祥、古强、胡志忠、安旭源、杨博、邱永志、陈华明、刘锦峰、杨承斌、赵庆复、刘枞、杜德兵、林大热、袁孝康、李云龙。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向盐源县西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盐源县西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注册资本为6,625万元,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为85%,盐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15%,经营范围为水电开发,截止2011年末净资产21,765万元。
为支持西源公司投资建设的盐源永宁河四级电站(简称“永四电站”,装机4万千瓦)项目,促进电站尽快投产,增加了公司网内发电容量,缓解公司电力短缺局面;同时考虑到西源公司的未来发电收入可以预期,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且西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都由本公司委派,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拟向西源公司提供临时性借款,借款具体方案为:
1、借款方式、金额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借款等方式向西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借款。借款额度1年内可循环使用,借款金额根据西源公司的实际需要给付,提供借款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西源公司项目贷款到位后即归还借款;借款的最长期限为自3年;如西源公司不能按时履约,公司将从西源公司上网电费结算款中扣除。
2、借款用途:
公司本次向西源公司提供的借款用于永四电站项目建设。
3、资金占用费和收取方式:
资金占用费费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资金占用费根据实际借款金额和实际借款期限向西源公司计算收取,利随本清。
4、公司累计提供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事项生效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累计金额不超过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71%。
5、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经营层与西源公司尽快衔接作好借款合同签署、资金划拨等相关工作。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项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