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2-020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收盘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的通知,劲嘉创投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的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劲嘉创投认为,由于市场环境的影响,劲嘉股份市值没有反映公司的价值。基于对劲嘉股份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劲嘉创投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劲嘉创投于2012年1月6日开始增持公司股票,并计划自首次增持日起12个月内,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含首次已增持部分),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 (含首次已增持部分),详细内容请投资者参阅公司于2012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三、本次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四、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2年5月22日,劲嘉创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劲嘉股份278,68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43%,平均价格10.580元/股。
本次增持前,劲嘉创投持有本公司股份212,447,01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3.09%。截止到2012年5月22日收盘,劲嘉创投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12,725,69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33.13%。
五、劲嘉创投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完成后,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劲嘉创投计划自首次增持日起12个月内,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含首次已增持部分),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 (含首次已增持部分),后续增持计划未设定实施条件。自首次增持公司股份以来,劲嘉创投分别于2012年1月6日(首次增持日)、1月9日、1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3,941,61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61%。上述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12年1月10日、2012年5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如需在自首次增持日起连续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劲嘉创投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要约收购方式或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后增持本公司股份。
七、其它事项:
劲嘉创投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劲嘉创投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出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