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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2-027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5月22日(周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2012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15:00至2012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1人,共拥有股份数 166,550,91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52%。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0,053,91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48,49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表决结果:同意162,520,0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反对670,5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弃权11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2、《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2,498,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反对670,5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弃权13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3、《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2,498,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反对670,5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弃权13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4、《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2,498,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反对670,5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弃权13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5、《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040,8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反对1,227,8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弃权3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6、《关于聘任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498,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反对670,5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弃权13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7、《关于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690,0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反对911,9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弃权13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关联股东——周晓峰、华翔集团、林福青、金良凯和杨军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8、《关于受让长春华翔消声器4.4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633,7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反对1,187,8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弃权13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关联股东——杨军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於树立先生代表三位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对201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魏振禄律师、施正环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