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编号:临2012-011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殿华先生主持。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398666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3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1、《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2011年度报酬的议案》
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为子公司铁百、物流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张殿华: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赵启超: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张黎明: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闫明晨: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王奇: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佟雅娟: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吴培志: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王班: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刘治海: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孙琳: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侯淑芬: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张国辉: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张智: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刘晓华: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9866625股,占参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广志、杨陆璐为本次股东大会作见证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赵立平经公司2012年5月19日召开的职代会选举产生。
赵立平,男,57岁,中共党员,曾为辽宁省开原县清河公社知识青年,解放军战士,曾任沈阳市联营公司家电商场经理,现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家电商场总经理。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2日
股票简称:商业城 股票代码:600306 编号:临2012-012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2人,出席董事10人,独立董事刘治海、张国辉因公未能出席,分别委托独立董事侯淑芬、孙琳代为出席。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递交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张殿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殿华同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聘任张殿华同志为公司董事长。
同意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赵启超同志为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聘任张黎明同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审议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
同意 12 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总裁助理的议案》,聘任李树德、张黎明(兼)、闫明晨、王奇、佟雅娟、吴培志同志为公司副总裁,王班同志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王辉、于涛、郑国庆为公司总裁助理。
经审议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
同意12 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四、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赵启超同志为公司总裁;张黎明同志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树德、张黎明(兼)、闫明晨、王奇、佟雅娟、吴培志同志为公司副总裁;王班同志为公司总会计师;王辉、于涛、郑国庆为公司总裁助理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1、聘任以上高管人员的提名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2、以上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以上同志个人履历,未发现有违《公司法》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经了解,以上高管人员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总裁、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总会计师和总裁助理职责的要求。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张殿华
委员: 赵启超、王奇、刘治海、张国辉
2、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
主任:赵启超
委员:佟雅娟、王班、张国辉、侯淑芬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张黎明
委员:王奇、佟雅娟、孙琳、刘治海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侯淑芬
委员:闫明晨、吴培志、王班、孙琳
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授权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委任张建佐同志为证券事务代表。
同意12 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2日
相关人员简历
张殿华:男,57岁,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曾任亚明商店、塔湾商店、陵北商店、皇姑百货、北市大楼、和平商场党支部书记、经理、党委书记、沈阳市商业局党办主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沈阳商业城(集团)党委书记、总裁,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阳市人大代表。
赵启超:男,59岁,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经济师。曾任市五金小西商店、沈阳铁西商业大厦、秋林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沈阳商业城(集团)副总裁,沈阳商业城(集团)总裁(代),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辽宁省人大代表。
张黎明:男,57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东风商店、市百货公司、市商业局核算员、物价员、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市交电总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沈阳商业城(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中国商业价格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秘。
闫明晨:男,55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市联营公司鞋帽商场副经理、沈阳商业城(集团)商场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现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王奇:男,49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市商业科学研究所、市商科汽车配件经销公司助理工程师、所长助理、副所长、副经理、经理,沈阳商业城(集团)业务处长、总裁助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阳市人大代表。
佟雅娟,女,48岁,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高级政工师。曾任沈阳北市百货大楼营业员、营业组长、党委办公室组织干事、团委书记、沈阳商业城(集团)房屋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沈阳商业城(集团)党委工作部组织干事、商场管理处处长、党委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商业城监事会主席。沈阳商业城(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现任现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吴培志:男,55岁,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曾任沈阳铁西商业大厦家电商场经理、物资供应站经理、铁西商业大厦副总经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家电公司总经理、女装公司总经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王班:男,50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沈阳电工器材采购站财务科长,沈阳交电总公司副总会计师,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长,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现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沈阳市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郑国庆:男,大专学历,1958年10月出生,政工师。曾任沈百零件批发站采购员、沈阳工业品批发站副科长、沈阳群星商业集团交电商场副经理、沈阳商业城交电商场业务科长、音像商场电视部主任、副总经理、交电商场总经理。现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
王辉:男,研究生学历,1963年4月出生,高级工程师、经济师,政工师。曾任沈阳百货大楼副科长、商场经理、沈阳商城(集团)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法人代表、海南金汇房屋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沈阳商业城(集团)生活服务中心总经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物业部部长。现任公司物业总监,总裁助理。
于涛:男,硕士学历,1968年1月出生。曾任沈阳商业城(集团)鞋帽公司业务科长、商场经理、副总经理,沈阳商业城股份公司营销部部长、沈阳商业城名品折扣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运动休闲商场总经理,招商总监,总裁助理。
股票简称:商业城 股票代码:600306 编号:临2012-013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发至全体监事。会议由张智同志主持,经与会监事选举,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张智同志担任监事会主席。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5月22日
张智:女,48 岁,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经济师。曾任沈阳市联营公司商场团支部书记、干事、支部委员、经理助理、沈阳商业城食品商场、针织商场经理、书记、鞋帽商场经理。现任本公司少淑商场总经理,本公司监事,沈阳市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