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规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的登记结算业务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制定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