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正懿 ○编辑 邱江
随着年报和一季报披露工作收官,部分公司股东或高管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形渐次浮现。据记者统计,今年1至4月,共有10多家公司的高管或股东违规买卖自家公司股票,主要违规情形包括短线交易和窗口期买卖股票两类。究其原因,不外乎“乌龙指”或对相关法规知识的生疏。
康盛股份昨日披露,3月2日,公司副董事长陈伟志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减持871741股股票,占总股本的0.381%,交易均价7.8元/股,成交金额680.338万元;而康盛股份原定于2012年3月30日披露2011年年报。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均不得买卖股票。陈伟志本次交易构成违规。
康盛股份称,陈伟志卖出股票时没有提前获悉2011年年报的财务数据,交易时点亦无影响股价波动的敏感信息,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给予陈伟志通报批评,并处罚金68万元的处分决定,罚款金额约为交易额的10%。
无独有偶,华斯股份两名高管亦在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4月6日,公司监事吴振山、副总经理贺树峰“不约而同”分别减持了18.365万股、18万股股票,交易金额分别为290.9万元和284.22万元。而公司于2012年4月19日披露一季报,由此两人的本次减持行为皆属违规。鉴于以上情形,公司对吴振山、贺树峰分别作出39.3万元和37.62万元的经济处罚。
不过,最为常见的违规情形还是短线交易。例如,实益达二股东冠德成自去年9月23日至今年3月21日累计减持111万股股票,均价7.73元/股,3月22日当日先以均价7.9元/股卖出1万股,又以均价7.87元/股买入1万股,其后又以均价7.92元/股卖出36526股。依照相关规定,冠德成将本次交易的收益6100元上交公司。又如,数码视讯监事周昕此前曾多次减持公司股票,但于4月19日买入3000股股票,构成短线交易,所得收益228元上缴公司。
然而,同样是短线交易,当事人受到的惩戒不尽相同。在多数案例中,发生短线交易的当事人,只需将本次买卖股票所获收益上缴公司。不过,发生短线交易的科陆电子董事孟建斌,在上缴18150元收益之后不久便辞去了董事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公司并非首次涉及短线交易。2011年3月14日、15日,浙富股份董事宗佩民分别买入62218股、14500股,3月18日又卖出19179股,因亏损而无需上缴收益;今年1月19日,宗佩民买入2.23万股,又于4月26日全部卖出,结果获利10万元被全部没收。再查康盛股份,其股东立元创投也在2011年8月出现过短线交易的情形。
综观上述案例,出现违规情形的多是最近两年内上市的公司,短线交易则往往发端于股东减持过程中的“乌龙”操作,由此显示出部分股东和高管对相关股份变动管理法规尚较生疏,公司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和学习仍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