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抑制新股上市首日炒作机制 □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
□引导投资者规范参与新股交易,督促会员加强新股上市初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记者 刘伟
5月25日东诚生化等三家公司将在中小企业板上市。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根据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该批公司开始,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的比例增加,且没有强制的锁定期,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上市首日可以全部流通。为适应《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修订所带来的变化,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关于“继续完善对炒新行为的监管措施,维护新股交易正常秩序”的五点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约束作用,促进新股合理定价、正常交易,深交所于5月23日发布完善抑制新股炒作监管的三项措施。
一是完善抑制新股上市首日炒作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主要包括:(1)新增涨跌幅20%档位临时停牌指标,实施10%、20%两档涨跌幅停牌机制。当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时临时停牌1小时,向投资者警示市场炒作风险;当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临时停牌至14:57,以抑制市场炒作风险。(2)调整换手率达50%的临时停牌时间。当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时,临时停牌1小时,之后继续交易。
今年3月8日,为有效抑制新股炒作,实现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目标,深交所探索推出了现行新股上市首日临时停牌机制,实施以来起到了一定效果。3月8日以后深交所上市45只新股,上市首日平均涨幅为21.82%,涨幅明显下降,上市首日以后的走势总体平稳。与此同时,部分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时间较短等现象也引起了广泛关注。此次调整涨跌幅和换手率停牌指标,是在充分总结评估前期措施效果、广泛听取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对新股上市首日临时停牌机制的持续探索和完善。
二是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发布《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征求意见稿)》。(下转封五)
征求意见稿详见封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