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2-028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吴立东提议,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2年5月24日召开,以专人送达和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立东先生主持,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增补的议案》;
公司董事崔宇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近日提出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同时接公司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函,推荐本公司总经理卢卫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决定将《关于公司董事增补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放入2012年6月4日(星期一)召开的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提案提议人: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数:132,388,707股,持股比例:50.26%。
公司于2012年5月19日发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临2012-026公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临时增加提案需发补充通知,公司拟定于2012年5月25日发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后附授权委托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24日
附:有关人员个人简历
卢卫伟,男,1970年7月出生,浙江嘉善人,高级经济师。浙江大学管理系工业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历任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加西贝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基于独立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合法有效;2、未发现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3、在认真审核候选人卢卫伟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条件等情况后,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卢卫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何大安 施敏颖 姚铮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意见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崔宇文先生于近日提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股东提名,查阅相关候选人个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就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卢卫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第149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卢卫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何大安
施敏颖
姚铮
颜广生
郎一梅
2012年5月24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 _ 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2年6月4日召开的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议案名称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董事增补的议案 |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