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2-012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2元(含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198元
■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30日(星期三)
■ 除息日:2012年5月31日(星期四)
■ 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6日(星期三)
一、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4月27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2012 年2月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1,397,988,7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0,755,753.38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5.17%。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12 年5 月30 日(星期三)
除息日:2012 年5 月31 日(星期四)
红利发放日:2012年6 月6 日(星期三)
四、派发对象
截至2012 年5 月30 日下午3 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派发红利实施办法
(1)截至2012 年5 月30 日下午3 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为发起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余公众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结算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部门: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 长春市新民大街1027-1号
邮编: 130021
电话:0431-88789076
传真:0431-8878999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