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发文加大新农合补助力度
2012-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郭一信 ○编辑 宋薇萍
卫生部等三部委昨日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部署今年新农合工作,除了加大财政收入、提高保障水平外,还明确了今年全面推进大病保障试点工作和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要求。
《通知》表示,今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其中原有200元部分,中央财政继续按照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而对于新增40元部分,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对中部地区补助60%,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补助。
此外,农民个人缴费原则上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有困难的地区,个人缴费部分可分两年到位。个人筹资水平提高后,卫生部要求各地要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合。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而对于新农合保障水平,《通知》则表示要将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此外在推进大病保障试点方面,卫生部表示,今年将在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实行按病种付费,原则上新农合对试点病种的实际补偿比例应达到本省限定费用的70%左右,医疗救助基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大病的实际补偿比例要达到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