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股票名称:SST天海 ST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12-016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传真通讯方式召开,李维艰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10名董事参加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内容如下:
一、《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占100%;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议审议本议案时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后,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阅临2012-017号临时公告)
二、《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占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经过研究,决定提议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12年6月15日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案:
1、《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参加会议出席对象:2012年6月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A股股东、B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A股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8日,B股股东的最后交易日为2012年6月8日、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13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五)登记办法: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于2012年6月14日下午17:00前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办理登记手续,亦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姜涛 闫宏刚 电话:022-58679088 传真:022-58679130
地址: 天津空港物流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八层 邮编:300380
(六)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参加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26日
股票名称:SST天海 ST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12-017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参考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前提下,结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对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测算:
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单位:人民币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2012年预计发生额 | 2011年发生额 |
| 接受劳务(代付港口使费等成本结算等) |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同一母公司控制企业 | 50,000,000.00 | 10,393,340.89 |
| 提供劳务(代理揽货、配载、运费结算收入等) |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同一母公司控制企业 | 50,000,000.00 | 5,392,293.77 |
| 合计 | 100,000,000.00 | 15,785,634.66 |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 大新华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沪南路2502号
法人代表:李达巍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物仓储,商务信息咨询,国际海上、公路、航空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等。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基础
(一)定价政策: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
(二)定价基础: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仍按现有协议内容执行,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交易条件没有发生变化。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审议程序
(一)201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李维艰、徐伟勇、申雄、郭健、李忠、骆志鹏6名董事进行了回避,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占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阅,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该项议案时所有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暨四名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据此,我们同意上述交易。
(四)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经监事签字确认的审核意见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