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临2012-021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5月17日,公司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5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送达方整理形成本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推荐,提名张士伟先生、郝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股权变动,公司董事会为增强公司的经营班子的力量,决定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经董事长王鹏先生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郝君先生为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张士伟先生、郝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148、149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张士伟先生、郝君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经审阅郝君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 条、第148 条、第149 条规定的情况,我们认为,郝君先生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郝君先生的任职。
三、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士伟,男,1973年生,民族:汉族,吉林大学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毕业。曾任长春市朝阳区金泉酒类经销处总经理。长春市朝阳区金醇酒类经销处总经理。长春市南关区君瑞酒类经销处总经理。现任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郝君,男,1952年生,民族:汉族,研究生、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长春市粮油加工厂副厂长;长春市粮油工贸总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长春市物价局副局长;长春市疏菜副食局、长春市肉管办副局长、副主任;长春市商业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粮食局副局长;长春市粮食局正局级员。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临 2012-022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6月12日上午9:00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2年6月12日上午9:00
3、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8日
4、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提案
三、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2年6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6月9日至2012年6月11日,每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3点至16点;(星期六、星期日只接传真登记)
3、登记地点: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化市前兴路28号)
4、联系人:洪恩杰
5、联系方式:
电话:0435—3949249
传真:0435—3949616
邮政编码:134002
五、其他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注:本委托书复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