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2-32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5月25日(周五)上午10:0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海吉星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汪兴益因公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万筱宁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董事胡翔海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祝俊明先生、徐国荣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均委托董事曾湃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孙涛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长陈少群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少群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沈阳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鉴于控股子公司沈阳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海吉星”)项目建设需要,同意与沈阳海吉星另一股东深圳市明信投资有限公司以持股比例向沈阳海吉星提供借款共计人民币8,000万元,即公司向沈阳海吉星提供借款人民币5,600万元。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详细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二、关于发行公司第三次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节约公司财务费用,开拓多元化融资渠道,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第三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主要用于偿还到期银行借款和补充公司日常运营需要。本次短期融资券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信用贷款等方式予以偿还。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金融机构批准后发行。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已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分配股票股利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引起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变动,现对公司《章程》中对应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第六条
原条款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8,507,851元。
修改后的条款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3,314,131元。
第十九条
原条款为:公司股份总数为768,507,851股,全部为普通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限售股份按照相应规定和股东承诺进行流通安排。
修改后的条款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383,314,131股,全部为普通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限售股份按照相应规定和股东承诺进行流通安排。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暂不召集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发行公司第三次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确定并公告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2-33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沈阳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与沈阳海吉星另一股东深圳市明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信投资”)以持股比例向沈阳海吉星提供借款共计人民币8,000万元,即公司向沈阳海吉星提供借款人民币5,600万元。
一、借款概述
(一)借款数额:人民币伍仟陆佰万元整
(二)借款用途:沈阳海吉星农产品物流中心二期项目
(三)借款期限:壹年,自支付第一期借款当日起算
(四)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款
(五)资金占用费: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0%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沈阳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8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四)实收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五)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沈阳海吉星70%的股权,明信投资持有沈阳海吉星30%的股权;公司与明信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法定代表人:薛 彤
(七)注册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169号
(八)经营范围: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农副产品加工;自有房屋出租;仓储(场地另设)、货物装卸服务;农产品包装(场地另设);商业信息咨询服务;农产品、花卉批发、零售;普通货物运输代理。
三、借款对象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沈阳海吉星资产总额16,729.38万元,负债总额5,383.17万元,所有者权益11,346.21万元,资产负债率32.18%;2011年度,营业收入723.72万元,净利润-138.16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可以支持沈阳海吉星加快项目建设进展。沈阳海吉星资产负债率合理,另一股东方与公司共同以持股比例向沈阳海吉星提供借款,风险可控。本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与沈阳海吉星另一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向沈阳海吉星提供财务资助,沈阳海吉星资产负债率合理,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其他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均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均未逾期。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2-3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5月25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吉农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刘岁义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委托林映文女士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润国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发行公司第三次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节约公司财务费用,开拓多元化融资渠道,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第三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主要用于偿还到期银行借款和补充公司日常运营需要。本次短期融资券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信用贷款等方式予以偿还。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已实施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股票股利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引起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变动,对公司《章程》中对应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第六条
原条款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8,507,851元。
修改后的条款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3,314,131元。
第十九条
原条款为:公司股份总数为768,507,851股,全部为普通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限售股份按照相应规定和股东承诺进行流通安排。
修改后的条款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383,314,131股,全部为普通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限售股份按照相应规定和股东承诺进行流通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两个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