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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前主席纵论期货市场
    2012-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范福春:呼吁出台《期货法》

      周道炯:促进原油市场国际化

      ⊙记者 叶苗 黄颖 ○编辑 宋薇萍

      

      “第九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上,中国证监会原主席周道炯,以及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范福春、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陈耀先均就期货市场的发展与未来发表了看法。

      范福春:呼吁出台《期货法》

      范福春提出,首先,总结发展经验,明确市场定位,要求出台《期货法》。国内期货市场发展进程中最重要的一点经验就是,必须始终牢牢把握期货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服务这一宗旨。《期货法》的出台,将从基本法律的层面上牢固确立期货市场的这一发展方向。

      其次,提高市场效率,促进市场创新,要求出台《期货法》。中国的期货市场,发展历史不长,而且在发展初期走过了一段曲折的道路。《期货法》应把提高市场效率、促进市场创新、防范和化解市场系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合理界定政府监管和市场主体自主创新之间的边界。

      第三,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要求出台《期货法》。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是期货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条例》这一行政法规的法规属性和效力层级的限制,现有期货法规体系缺少对期货市场基础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方面的系统规范,使得投资者保护缺乏完备的法律支持。《期货法》的出台,将提升投资者保护的法规层级,提供全面系统的各类救济手段。

      第四,加快市场对外开放,要求出台《期货法》。中国作为大宗商品的最大需求者,必须千方百计努力成为大宗商品的定价中心。而完备的期货市场基本法律,是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境外机构投资者并规范其投资行为的基础。因此,《期货法》的出台,将为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周道炯:促进原油市场国际化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国金融行业的对外开放已刻不容缓。作为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商品期货市场也不例外。中国证监会原主席周道炯表示,为了更好地推动对外开放,国内期货市场应多部门进行协作创新,促进原油期货的国际化。

      原油期货市场因其开放性和国际性,在结算、交割、参与主体及相应规则设计方面,比现有期货产品复杂得多,需要诸多制度创新和政策配套,涉及外汇、央行、海关、财税、商务、法制办等多个部委的有关法规政策调整。同时,国内期货市场现行的法规政策等也需要系统梳理和修改完善。在原油期货的准备上,通过多渠道创新并举,已初步形成包括国际平台、基准油、离岸交易、保税交割等内容的原则性框架。

      陈耀先:CTA业务成期货公司发展新契机

      目前期货公司盈利主要来自没有多大附加值的通道业务,使期货公司深陷价格战的泥淖。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陈耀先表示,CTA业务目前受到了监管部门的重视,监管部门已就CTA业务准入门槛向部分期货公司征求了意见。在这样的前提下,希望引进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期货市场,诸如信托、券商、基金、保险等,改善以散户为投资主体的局面,让期货市场逐步体现机构博弈的特点。

      另外,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试点和投资咨询业务的推出,标志着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未来要支持有竞争能力的期货公司进入国际期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