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7%;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2 年6月4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14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并于2011年6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8,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700万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根据围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如下: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徐丽君、杨贤水、陈晖、成迪龙承诺: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今,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2 年6月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7%,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12人。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在公司 任职情况 |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数量 |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1 | 徐丽君 | 董事/副总经理 | 1,500,000 | 1,500,000 | 1.40 |
2 | 谢远富 | - | 1,500,000 | 1,500,000 | 1.40 |
3 | 张建林 | - | 1,200,000 | 1,200,000 | 1.12 |
4 | 张志建 | - | 600,000 | 600,000 | 0.56 |
5 | 成迪龙 | 董秘/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 | 600,000 | 600,000 | 0.56 |
6 | 国才常 | - | 600,000 | 600,000 | 0.56 |
7 | 陈晖 | 副总经理 | 600,000 | 600,000 | 0.56 |
8 | 章虎臣 | - | 600,000 | 600,000 | 0.56 |
9 | 杨贤水 | 监事 | 600,000 | 600,000 | 0.56 |
10 | 王吉茂 | - | 600,000 | 600,000 | 0.56 |
11 | 吕甲武 | - | 600,000 | 600,000 | 0.56 |
12 | 陈用辉 | - | 600,000 | 600,000 | 0.56 |
合计 | - | - | 9,600,000 | 9,600,000 | 8.97 |
四、其他事项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该等股东亦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的行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围海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解除限售股份申请书
2、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