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北人 编号:临2012-018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下称“股东周年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周年大会有新议案提交表决;普通决议案为:1、审议增补张双儒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2、审议增补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报酬及订立书面合同的议案。本公司于2012年5月11日收到大股东北人集团公司(持有201,6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78%)的两项临时提案。要求将两项临时提案提交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于2012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2012年4月11日发出股东周年大会会议通知及2012年5月14日发出的股东周年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本公司于2012年5月29日上午9:0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本公司6206会议室召开了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22,000,000股,有表决权(赞成或反对决议案)股份的总数为422,000,000股,并无股东持有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只可投反对决议案的股份。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培武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的股份为201,647,0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8%。其中A股201,647,0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8%,H股0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审计师出席了股东周年大会。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长张培武先生提议,本次股东周年大会采取投票表决方式,并经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审计师、监事代表及股东代表出任点票监察员,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普通决议案
1、审议通过本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201,647,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本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47,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本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47,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本公司2011年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财务报告。
(201,647,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本公司2011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内部控制报告。
(201,647,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本公司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201,647,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与其签署协议及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201,647,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与其签署协议及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201,647,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以累计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增补陈邦设先生、姜驰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增补吴东波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任期自2012年5月29日至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
(1)选举陈邦设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201,647,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选举姜驰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201,647,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选举吴东波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201,647,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0、审议通过增补董事报酬及订立书面合同的议案, 并授权董事长与其签署书面合同。
(201,647,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增补张双儒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2012年5月29日至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止。
选举张双儒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47,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2、审议增补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报酬及订立书面合同的议案, 并授权董事长与其签署书面合同。
(201,647,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由于各项决议案之赞成票数均超过50%,因此所有决议案均获正式通过。
三、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见证
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经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结论为: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本次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2、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