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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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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14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公司于2012年5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

    公司拟安排江苏宝胜铜业有限公司从美国南线或德国西马克公司进口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该设备目前的市场价格约为1.17亿元,其中由本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宝胜铜业增资投入8,147.88万元,其余所需资金由宝胜铜业自筹。

    公司独立董事樊余仁先生、王跃堂先生和陆界平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拟安排江苏宝胜铜业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进口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产品质量以及交货期的控制,有利于降低产品生产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该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拟将“海洋工程、舰船及变频器用特种电缆项目”和“铁路及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用特种电缆项目”实施地点由位于宝胜电缆城内的原址变更至位于宝应县经济开发区内的新址,新址面积524.34亩(具体范围见公司红线图)。

    公司独立董事樊余仁先生、王跃堂先生和陆界平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因公司业务扩张导致的流动资金不足。

    公司独立董事樊余仁先生、王跃堂先生和陆界平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6月18日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15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12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安排全资子公司江苏宝胜铜业有限公司从美国南线或德国西马克公司进口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2-016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胜股份”)于2012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公司拟安排全资子公司江苏宝胜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铜业”)从美国南线或德国西马克公司进口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该设备目前的市场价格约为1.17亿元,其中由本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宝胜铜业增资投入8,147.88万元,其余所需资金由宝胜铜业自筹。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2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3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154,3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5元,共募集资金851,135,115元,扣除发行费用29,101,2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22,033,915元,募集资金于2011年3月3日到达公司账户,并由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宁信会验字(2011)0018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以下四个项目:“风电、核电与太阳能新能源用特种电缆项目”,“海洋工程、舰船及变频器用特种电缆项目”,“铁路及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用特种电缆项目”,“电线电缆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其中,“风电、核电、太阳能新能源电缆项目”(以下简称“新能源电缆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7,153.58万元,目前该项目已经完工,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9,005.7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8,147.88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5月29日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510344号),审核确认新能源电缆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9,005.70万元,认为:本项目已于2012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新能源电缆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新能源电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147.88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在新能源电缆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较为充分的利用和改造了已有设备和公用设备,并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作设备,降低了设备采购支出和公用设施的支出。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背景及计划

    宝胜铜业是专门从事铜、铝制品加工业务的企业,其主要产品为铜杆、铜丝。目前宝胜铜业主要采用上引法生产线生产铜杆,质量不稳定,仅能满足普通电力电缆的需要,而公司计划实施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风电、核电与太阳能新能源用特种电缆项目”、“海洋工程、舰船及变频器用特种电缆项目”以及“铁路及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用特种电缆项目”对特种电线电缆导体的产品质量和交货期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从市场上采购,不但产品质量无法控制,交货期也无法保证。

    此外,在当前电线电缆行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向上延长电缆的产业链,可以提高对废铜的利用率,提高铜材使用效率,与对外采购铜杆相比可以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有利于抵御市场风险。

    美国南线和德国西马克公司的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生产的铜杆,质量稳定、性能均一、表面光亮、成品率高,具有单盘铜杆重量大、节能、计算机监控程度高、用人少等优点,生产出的铜杆性能超过国家标准,代表当今世界最先进的光亮铜杆生产技术。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安排宝胜铜业从美国南线或德国西马克公司进口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该设备目前的市场价格约为1.17亿元,其中由本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宝胜铜业增资投入8,147.88万元,其余所需资金由宝胜铜业自筹。本次使用的节余募集资金未超过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0%。

    四、购买进口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对于公司的影响

    购买进口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可以满足公司“风电、核电与太阳能新能源用特种电缆项目”、“海洋工程、舰船及变频器用特种电缆项目以”及“铁路及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用特种电缆项目”对特种电线电缆导体的产品质量和交货期的要求;此外,购买进口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可以向上延长电缆的产业链,提高对废铜的利用率,提高铜材使用效率,与对外采购铜杆相比可以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有利于抵御市场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安排江苏宝胜铜业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进口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产品质量以及交货期的控制,有利于降低产品生产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该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六、监事会意见

    2012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安排全资子公司江苏宝胜铜业有限公司从美国南线或德国西马克公司进口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宝胜股份计划以节余8,147.88万元募集资金向扬州宝胜铜业有限公司增资以购买进口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宝胜股份以节余8,147.88万元募集资金向扬州宝胜铜业有限公司增资以购买进口连铸连轧铜杆生产线。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510344号)。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 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2-017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胜股份”)于2012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将“海洋工程、舰船及变频器用特种电缆项目”和“铁路及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用特种电缆项目”实施地点由位于宝胜电缆城内的原址变更至位于宝应县经济开发区内的新址,新址面积524.34亩(具体范围见红线图)。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项目实施地点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2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3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154,3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5元,共募集资金851,135,115元,扣除发行费用29,101,2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22,033,915元,募集资金于2011 年3月3日到达公司账户,并由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宁信会验字(2011)0018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以下四个项目:“风电、核电与太阳能新能源用特种电缆项目”,“海洋工程、舰船及变频器用特种电缆项目”,“铁路及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用特种电缆项目”,“电线电缆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近年来,随着扬州地区的经济发展及扬州市、县(区)建设规划的调整变化,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周边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

    “海洋工程、舰船及变频器用特种电缆项目”和“铁路及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用特种电缆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宝胜电缆城内,经过多方研究论证,从公司长远发展出发,公司决定将“海洋工程、舰船及变频器用特种电缆项目”和“铁路及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用特种电缆项目”实施地点由原址变更至位于宝应县经济开发区内的新址,新址面积524.34亩(具体范围见公司红线图),完全可以同时容纳二个项目建设需要,公司目前已签订了购买土地协议并已支付了相关土地价款,预计将于2012年8月取得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2011年3月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下游市场情况的变化,公司暂缓实施“海洋工程、舰船及变频器用特种电缆项目”和“铁路及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用特种电缆项目”,公司将在此次实施地点变更后,着手实施上述二个募投项目。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主要原因为: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实施地点面积相对较小,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有可能造成一定瓶颈。

    2、宝应县经济开发区位于宝应县城东北部,是江苏省首批省级开发区之一,园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紧邻京沪高速和正在规划中的淮扬镇铁路。新址总体面积为524.34亩,可为公司今后持续发展及产能扩张提供充足的建设用地;另外,新址周边路网、供水、供电、通讯、道路、排污、消防等基础设施完备,建设成本较低。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加快“海洋工程、舰船及变频器用特种电缆项” 和“铁路及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用特种电缆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实现投资收益。公司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四、监事会意见

    2012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宝胜股份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此次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宝胜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公司红线图。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2-018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胜股份”)于2012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继续将40,000万元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2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3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154,3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5元,共募集资金851,135,115元,扣除发行费用29,101,2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22,033,91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3月3日全部到位,并由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宁信会验字(2011)0018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1年10月17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该笔资金已于2012年4月11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并且不存在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业务的情形。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是逐步实施,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因公司业务扩张导致的流动资金不足。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用款进度逐步归还,减少募集资金闲置,并保证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投项目时,能足额按时到位,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保证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将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出预计需用资金时,公司将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时归还,自有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将用流动资金借款归还。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归还,公司将及时通报保荐人。

    三、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若全额使用4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个月,将降低相应数额的流动资金贷款,经测算,根据目前的利率水平,最多可节省财务费用约1,120万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银行信贷信誉高,完全有能力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随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四、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

    公司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募集资金净额82,203.39万元的48.66%,已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10%。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2012年5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宝胜股份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宝胜股份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宝胜股份在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基础上,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和不影响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以上安排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宝胜股份将 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个月。由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宝胜股份尚须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2-019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18日(星期一)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6月18(星期一)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1号公司防火电缆事业部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2年6月13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

    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2012年5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2日(星期二)

    2、投票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6月12日(星期二)下午3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6月15日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2、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3、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2012年6月18日(星期一)上午9:30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将所携带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予会议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验证入场。

    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2年6月13日(星期三)

    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异地股东可于2012年6月15下午4:30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联系方法

    联系人: 曹荣竹

    电话:0514-88248896

    传真:0514-88248897

    地址: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一号

    邮编:225800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2、股东参会回执及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3、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

    回执

    截止2012年6月12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宝胜股份”股票 股,拟参加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如果委托人对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973;投票简称:宝胜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议案1。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议 案对应申报价格(元)
    1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宝胜股份”的投资者,对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1项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股数
    738973宝胜投票买入1.00 元1 股

    4、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否则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或申报不全的均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