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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编号:临2012-03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29日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5月29日9:30-11:30,13:00-15:00

      2、会议地点: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董事长钟崇武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897,179,433股,占公司总股本1,300,530,485股的68.99%。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3人,代表股份890,654,40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300,530,485股的68.48%。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6,525,026股,占公司总股本1,300,530,485股的0.5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与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6,301,726股,反对148,300股,弃权80,0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96.50%。

      其中,现场会议代表股份890,654,407股,赞成5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

      网络投票股东代表股份6,525,026股,赞成6,296,726股,反对148,300股,弃权80,00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896,951,133股,反对224,400股,弃权39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99.97%。

      其中,现场会议代表股份890,654,407股,赞成890,654,407股,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投票股东代表股份6,525,026股,赞成6,296,726股,反对224,400股,弃权390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方世扬、罗小平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