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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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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2-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2-015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4月21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5,94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5.40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6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2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558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29胡柏剡
    300*****492石观群
    401*****624王学闻
    500*****483崔欣荣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胡菊勇

    咨询电话:0571-87178965

    传真:0571-87178963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2-016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经营团队成员买入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5月22日至5月29日,公司经营团队成员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份,累计买入1,369,761股,成交价格区间为20.35-21.10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本次买入股份前持股数量本次买入股份数量本次买入股份后持股数量
    胡柏剡董事、总裁3,224,926750,0003,974,926
    石观群董事、副总裁2,467,320170,0002,637,320
    王正江董事0125,000125,000
    叶月恒董事075,00075,000
    周贵阳董事032,10132,101
    董小方监事51,10061,500112,600
    邱金倬监事020,00020,000
    张晓波监事022,56022,560
    梁晓东监事075,00075,000
    崔欣荣副总裁742,24038,600780,840
    合计6,485,5861,369,7617,855,347

    目前公司主导产品价格同比低于去年,近期欧元的大幅贬值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但公司经营层依然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升公司经营层的经营效率和积极性,公司经营层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含已增持股份在内)。

    上述人员所购股份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2-017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董小方先生于2012年5月28日买进公司股票,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卖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监事董小方先生于2012年4月21日被选举为公司监事。之前董小方账户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2012年1月17日至2012年3月14日董小方账户累计卖出本公司股票91,439股,成交均价21.47元/股。2012年5月28日董小方先生买入公司股票61,500股,成交均价20.42元/股。其本次买入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的规定。该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二、对本次违规短线交易情况的处理

    本次短线交易发生后,公司董事会已向董小方进行了书面警告及风险警示,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董小方应当将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64,575.00元上缴公司,记入公司当期营业外收入。

    本公司今后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