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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2-05-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3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将于2012年6月1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2年5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特别风险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4、发行人所在行业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1.39倍(截至2012年5月29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22.00元/股对应的2011年摊薄后市盈率为30.56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5、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14,97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2.00元/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29,260万元,高于拟用于本次募投项目的所需金额,超出比例为95.46%,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计划利用超募资金进行子公司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期建设,建设项目为“年产80万千伏安时高容量密封性免维护储能电池建设项目”,预计投资1.5亿元。该项目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属于2008年福建动力宝设立时立项批准之建设项目。该建设项目符合发行人长期发展规划,产品技术水平先进,市场前景良好。项目建设投产后,发行人产品结构将进一步完善,产能得到提升,有利于提高发行人的市场竞争能力。对于本次发行超募资金的使用,发行人董事会将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中对此发表核查意见。

      6、人民币升值风险。发行人产品主要销往欧洲、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亚洲其他国家摩托车电池更换市场,主要以美元结算。发行人外销业务虽然预收部分货款,但是余款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如果人民币相对于美元升值,发行人外币应收账款将发生汇兑损失。受人民币升值影响,2009、2010年和2011年发行人的汇兑损失分别为24.62万元、210.95万元和95.37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75%、4.89%和1.95%。此外,发行人对客户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建立了产品售价与人民币汇率联动机制,但如果人民币过快大幅升值,发行人虽然可以提高产品美元销售价格,但是发行人的价格优势减弱,客户向发行人的采购量可能减少,从而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因此,人民币升值会对发行人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7、主要原材料铅及铅合金价格波动风险。发行人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铅及铅合金,铅及铅合金占发行人产品生产成本的比重在70%左右,其市场价格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到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发行人凭借产品质量稳定、性价比高、品种规格齐全、交货期短等竞争优势,对客户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产品售价能与铅价联动。铅价上涨时,发行人可以提高产品售价,铅价下跌时,发行人将降低产品售价。因此,在产能和销售量确定的情况下,发行人存在主要原材料铅及铅合金价格波动导致发行人营业收入波动的风险。此外,如果铅原料的供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价格产生异常波动,而发行人不能与下游客户继续保持铅价联动机制,或者铅价联动的幅度和时间滞后于铅价的变动,未能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成本压力,则铅价波动会对发行人利润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到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8、出口业务及行业风险。发行人属于铅酸蓄电池行业的子行业,产品主要用于摩托车等小型机械的起动。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发行人外销收入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13%、90.45%、83.87%。近年来,欧美地区的摩托车起动电池市场需求稳定并略有增长,部分国际大型企业凭借质量优势处于相对垄断地位。少数中国企业凭借性价比优势逐步打破了国际大型企业在欧美地区的垄断,销售量逐年增加,但目前拥有的市场份额仍然很小,未来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印度、印尼、越南、泰国、巴西等新兴发展中国家的摩托车需求量持续增长,这都为摩托车起动电池提供了较大的发展空间。报告期,凭借产品质量稳定、性价比高、品种规格齐全、交货期短等竞争优势,发行人外销产品数量逐年增长。但是,目前受欧债危机等因素的影响,欧洲经济仍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如果欧债危机进一步恶化,导致欧洲经济持续低迷,并进一步影响美国及其它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从而可能导致发行人产品出口地区摩托车电池需求下降。若发行人未能有效开拓其他市场,将给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发行人存在出口业务风险和下游行业需求下降带来的行业风险。

      9、ODM模式经营风险。在外销市场,发行人主要以ODM方式销售产品。2009年、2010年和2011年,以ODM方式销售所获销售收入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8.73%、70.36%、65.16%。在欧、美、日、澳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摩托车电池更换市场,ODM是摩托车电池更换市场常用的销售模式。这主要是由于:①摩托车配件经销商(含专业电池经销商)经销多种摩托车配件或多种类型电池,摩托车电池仅是其经销的多种产品中的一种,占其经销总额的比例较小;②对于专业化摩托车电池生产商来说,终端零售销售网络的建设时间长、成本高、经营品种繁多包括各种配件,自己建设终端零售销售网络,既不现实也不经济。2009、2010年和2011年,发行人ODM模式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59%、40.64%、32.52%,逐期下降,其中2009、2010和2011年,ODM模式最大客户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89%、8.70%、8.89%,占比较小。目前,发行人ODM模式对单一客户的依赖程度不高。但是,如果未来发行人在产品研究开发、产品质量和性能、交货期等方面不能持续满足客户需求,由于发行人自有品牌销售占比较低,向主要客户销售的模式以ODM为主,发行人主要客户可能转向其他摩托车电池生产商采购,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发行人存在ODM模式经营风险。

      1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发行人2011年铅蓄电池的产能为50万kVAh/年,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新增铅蓄电池产能(纳米胶体电池)60万kVAh/年。纳米胶体电池具有容量大、起动能力强以及使用寿命长等性能优势,更加安全和环保,市场需求旺盛,同时发行人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对募投项目做了充分的行业分析和市场调研,并制定了完善的市场开拓措施,有能力消化新增产能。但是,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国内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产品价格、原料供应和工艺技术水平等因素做出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市场环境突变、工程进度、原材料供应及设备价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实际建成后的产品市场需求、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都有可能与发行人的预测产生差异。如果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动,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或发行人市场开拓措施没有得到较好执行,新增产品可能无法如期全部实现销售,发行人将面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盈利水平与预测的盈利水平出现差异的风险。

      11、国际商标注册风险。发行人产品主要销往欧洲、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亚洲其他国家的摩托车电池更换市场,在外销市场,发行人主要提供ODM服务,同时也以自有品牌销售,两种模式下的产品销售毛利率基本保持一致。发行人拥有一项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申请的国际注册商标,指定保护的国家包括: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法国、德国、伊朗、意大利、俄罗斯、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希腊、日本、瑞典、土耳其以及英国共15个国家。在印度市场,发行人亦取得了上述商标的注册。发行人对海外销售的自有品牌产品均使用了该国际商标,除上述16个国家外,发行人未在其他国家注册取得对外销售产品所标识商标。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曾收到过其他方主张商标侵权的诉求。目前,发行人已启动商标的海外注册程序,在其他26个销量相对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按照国际公约或当地法律法规申请注册商标,但如果因他人抢注等原因导致国际商标不能顺利注册,则可能存在潜在纠纷,进而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1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发行人产品主要为摩托车起动用电池,销往欧洲、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亚洲其他国家等的电池更换市场。近年来,凭借产品质量稳定、性价比高、品种规格齐全、交货期短等竞争优势,发行人产品销量增长较快。由于发达国家的电池更换市场利润率较高,新的竞争对手将不断进入,发行人未来在扩张市场份额时将会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发行人纳米胶体电池率先推向市场之后,销售量大幅增加,纳米胶体电池作为铅蓄电池高科技换代产品,利润率高,市场潜力大,越来越受到竞争对手的重视,竞争对手未来可能会加大对胶体电池的研发和生产投入,胶体电池将会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因此,发行人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13、环保政策风险。自设立以来,发行人一直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和排放。同时,发行人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因素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环保工作符合国家法规及管理体系要求,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于2012年2月19日出具了《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环境保护核查情况的函》(粤环函[2012]133号),认为发行人核查范围内企业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保要求,同意发行人通过上市环保核查。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如果未来国家实施更严格的环境规定,如收紧排污限制、增加排污费、实施更广泛的污染管制规定、施行更严格的许可机制及更多物质被纳入污染管制范围,发行人可能需要安装、更换、提升或补充污染控制器材和设备,增加相关的成本支出,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14、本次网下发行将采用按申购单位摇号配售方式,配售对象的每笔申购数量必须是申购单位95万股或其整数倍。当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超过网下发行数量时,主承销商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95万股获配一个号码,最终将摇出7个号码,每个号码获配95万股。如果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模增加中签号个数;如果出现网下向网上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减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模减少中签号个数。因此请投资者务必注意摇号配售方式将导致网下配售结果在获配数量、中签比例方面与以往同比例配售方式的不同。

      15、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6月5日在《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主承销商在推介期间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以上数据仅用于如实反映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判断和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不构成对发行人的投资建议,提请投资者关注。

      16、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认购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予以包销: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认购的;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17、本次发行有可能出现上市后即跌破发行价的风险,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18、发行人上市后所有股票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9、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能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20、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21、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凡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应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坚决避免参与申购。

      22、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