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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12-019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 本次会议召开前未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5月31日上午在福州市建福大厦十八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43,019,1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盛端先生主持。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肖家祥先生、张建新先生请假;独立董事胡继荣先生请假;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4人,顾蓓莉女士、谢先文先生请假;董事会秘书蔡宣能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提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3,019,1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1人,未参与投票表决,由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表决。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12,928,170 股。表决结果为:同意112,928,17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合作暨福建省建福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1人,未参与投票表决,由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表决。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12,928,170 股。表决结果为:同意112,928,17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刘超、周梦可两位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