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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2-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版)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012年3月31日及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10月20日,图示日期为2011年10月20日至2012年3月31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中关于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和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现金、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本基金对于受益于内需增长且具有较好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年费率1.50%。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年费率0.2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上述1中第(3)到第(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1)场外申购费用

    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费用称为前端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费用称为后端申购费用。

    投资者选择前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注:M为申购金额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费率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注:N为持有年限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场内申购费用

    投资者在场内申购本基金时缴纳申购费用。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与上述规定的场外前端申购费率一致。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注:N为持有年限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基金转换费率。

    5、基金转换

    本公司已在“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开通了本基金(基金代码:519979[前端模式])与长信利息收益货币基金A、B级份额(A级别代码:519999;B级代码:519998)、长信利丰债券基金和长信中短债基金之间的双向转换业务。具体业务信息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9]32号《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相关规则如下:

    (1)投资者进行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非货币基金之间转换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B、货币基金转至非货币基金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没有赎回费)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和内部组织结构及员工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和业务经营情况有关资料;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的相应内容,增加和更新了代销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的信息;

    4、更新了“六、募集信息”部分的内容;

    5、更新了“七、基金合同生效”部分的内容;

    6、更新了“八(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十三)基金转换、(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相关的内容;

    7、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部分的相应内容;

    8、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相应内容,并经托管银行复核;

    9、更新并完善了“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相应的服务。

    10、增加了“二十三、其它应披露的事项”部分的相应内容,披露了本次更新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事项。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382,423.24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2,497.17
    5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384,920.41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11年10月20日-2011年12月31日)-14.80%1.18%-6.82%1.08%-7.98%0.10%
    2012年01月01日-2012年3月31日0.47%1.60%3.97%1.21%-3.50%0.39%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前端申购费率
    M<100万1.5%
    100万≤M<500万1.0%
    500万≤M1000元每笔

    持有年限(N)后端申购费率
    N<1年1.8%
    1年≤N<3年1.2%
    3年≤N<5年0.6%
    5年≤N0

    持有时间(N,年)赎回费率
    N<1年0.5%
    1年≤N<2年0.2%
    2年≤N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