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为恢复上市所采取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ST方向 公告编号:2012-27号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为恢复上市所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因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已于2007年5月2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暂停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就恢复上市的前期准备工作公告如下:
公司于2008年3月7日披露了2007年年度报告,2007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659.94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于2008年3月1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08年3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
为化解退市风险,公司董事会全力推进破产重整工作。2010年12月7日,公司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11年,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了资产评估、方案设计、调整出资人权益、引入重组方、处置资产、清偿各项约定债权等有关工作,2011年12月5日,公司管理人正式与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渤海国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北京汇恒丰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重整计划调整的11552.81万股股权以每股3.82元的价格转让给上述三家公司,并于2011年12月20日完成过户。因本公司全面执行了重整计划,2011年12月31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1)内民破字第1-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本公司破产重整程序,重整工作至此全面完成。
重整工作的全面完成,化解了公司沉重的债务包袱,减轻了公司财务和经营风险。公司2011年度报告显示,201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9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5,49.69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股票恢复上市的基本条件,目前公司就股票恢复上市等事宜在积极准备补充材料,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2012年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暂停上市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电话:0832-2202757 传真:0832-2203933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中区甜城大道 邮编:641000
特此公告!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