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上市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编号:2012-037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恢复上市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股份”或“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11年4月28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现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金城股份于2012年4月27日公布了《2011年年度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于2012年5月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12年5月7日正式受理了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金城股份目前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若在规定期限内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该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2012年5月22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锦州中院”)作出(2012)锦民一重破字第000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锦州永利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金城股份重整一案,同时并指定金城股份清算组为管理人。锦州中院于2012年5月23日在《人民法院报》发布公告,规定了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地点。目前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同时,其它与公司重整相关的资产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管理人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金城股份存在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金城股份被宣告破产,该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金城股份能否恢复上市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编号:2012-038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锦州中院”)于2012年5月22日裁定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指定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
2012年5月29日,公司管理人收到锦州中院签发的(2012)锦民一破字第00015号《关于同意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营业的答复》。根据该批复,锦州中院同意公司继续营业,并由管理人委托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继续负责营业事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截止2012年6月4日,已向管理人申报的债权人共16家,申报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69,745,200.85元。此外,与重整相关的资产评估等工作也在进行中。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