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采取的措施及
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大地 公告编号:2012-060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采取的措施及
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1年5月4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报告》中涉及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均已消除,但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尚未有结果且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一案尚未判决,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因上述事项对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导致暂停上市的风险。
近期,董事会督促公司落实相应的措施力争消除上述不利因素,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完善公司治理情况
1、2012年2月14日,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何学葵持有本公司3,000万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由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三名董事及一名监事,公司董事会选举杨槐璋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并代行董秘职责,聘请陈兴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关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谭仁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正常履职。
2、公司已聘请专业咨询机构进行战略研究和制定、制度的梳理和完善、预算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制定,清晰并打造企业核心文化理念。通过企业文化的宣传提升认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生产经营管理情况
1、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逐步恢复,在稳定现有工程业务的基础上,公司正通过对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进一步探索,建立适合公司的管控模式,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2、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3000万元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案情进展情况
1、2011年9月1日,公司取回被公安机关调走的财务凭证及董事会会议记录等资料。
2、2011年12月2日,公司收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1)官刑一初字第367号],公司已于2011年12月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2012年1月31日,公司收到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昆检刑抗[2012]1号),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案件一审判决提出抗诉。
4、2012年3月15日,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一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持续到当日12:00时,审判长宣布该案的审理休庭。
5、2012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2)昆刑再终字第1号]。昆明市中级法院裁定:撤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1)官刑一初字第367号刑事判决,发回原审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6、2012年4月16日,公司收到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2012)昆检刑诉字第172号]。
7、昆明市人民检察院(2012)昆检刑诉字第172号《起诉书》指控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一案,于2012年5月7日、5月8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因本案案情重大、复杂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期初数、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取决于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和上市后虚增资产、虚增收入形成的前期差错的更正结果的影响取决于最终判决结果。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受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案件影响,2011年度,公司资金紧张,生产经营困难。2012年一季度,公司生产经营尚未完全恢复正常,经营业绩仍未实现盈利。
2、2010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总队的《调查通知书》(监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000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绿大地立案调查,目前稽查尚未有结果。
3、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一案,已于2012年5月7日9时30分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2012年5月14日,公司对外披露了案件庭审情况,因本案案情重大、复杂合议庭宣布休庭,告知待合议庭评议并依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择期宣判。目前,该案件尚未宣判,由于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取决于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和上市后虚增资产、虚增收入形成的前期差错的更正结果的影响取决于最终判决结果。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201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消除取决于案件最终判决结果。
5、2012年4月2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2年一季度报告全文》中,公司2012年1-6月份的净利润预计亏损200-700万元。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大地 公告编号:2011-061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为妥善化解信贷风险,公司于2011年4月11日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详见2011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农发行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2011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批准了上述事项,为表示对贷款资金的安全负责,公司自愿将应收帐款债权309,245,210.44元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补充担保,并与农发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
2012年6月4日,公司收到农发行发来的《关于解除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收工程账款质押的通知》,同意将公司质押给农发行的应收工程账款予以解除质押。
截止目前,公司应收账款质押均已全部解除。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