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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工信部《关于近期民爆行业专项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相关情况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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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42版:信息披露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信部《关于近期民爆行业专项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相关情况说明的公告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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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2012-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证券代码:600809 编号:临2012-011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送10股并派发现金红利5元,每股送1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1日

    ●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12日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2年6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15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刊登在2012年5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1年度。

    2、发放范围:全体股东。

    3、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以2011年末总股本432,924,1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10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共计送红股432,924,133股,派发现金股利216,462,066.50元。实施后总股本为865,848,266股,增加432,924,133股。

    4、代扣代缴税事项: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个人所得税,送红股与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代扣代缴所得税0.15 元,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0.35 元;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50 元。

    (2)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5元。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15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QFII股东的红利所得税。

    三、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1日

    2、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12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2年6月13日

    4、现金红利到账日:2012年6月1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2年6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晋泉涌贸易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酒都宾馆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流通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432,924,133100432,924,133  432,924,133865,848,2661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432,924,133100432,924,133  432,924,133865,848,266100
    股份总数432,924,133100432,924,133  432,924,133865,848,266100

    七、实施送股方案后的每股收益

    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865,848,266股摊薄计算的2011年度每股收益为0.9015元。

    八、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

    咨询电话:0358-7220255

    传 真:0358-7220394

    邮 编:032205

    九、备查文件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