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2-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天龙 编号:临2012--017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2司冻045号) ,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西省高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2)晋执字第4号,因青岛太和恒顺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正”)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山西省高院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协助将被执行人东莞金正持有的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38,107,160股股份过户登记给申请执行人青岛太和恒顺投资有限公司。
2012年6月6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已将东莞金正持有本公司38,107,160股股份冻结(无限售流通股,司法强制解除质押),冻结起始日为2012年6月6日至2012年6月16日止。该冻结股份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18.82%。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