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长安基金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参加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根据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12年6月11日起代理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40001)和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40101)的销售业务;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2年6月15日起代理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40001)的销售业务;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开始代理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40001)和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40101)的销售业务,具体日期届时将另行公告。
二、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自2012年5月14日至2012年6月13日公开募集。
三、投资者通过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优惠费率按原费率的4折执行,最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的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原费率执行。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http://www.wlzq.cn
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8-86712334
网址:http://www.tfzq.com/
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4、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688
网址:www.changanfunds.com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销售业务应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增加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和参加相关优惠活动予以说明。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