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股份试水资产证券化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邱江
随着政策对资产证券化的支持不断推进,基建项目资产的盘活找到了更多机会。今日,隧道股份披露,拟将公司大连路隧道资产证券化。而公司的长远目标远不止一笔资产的盘活,作为基建类公司,其更看重的是为中长期发展过程中投资项目提前退出找到合适的方法,此番或是一次尝试。
隧道股份今日公告,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拟以项目公司大连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应收专营权收入为基础,设计资产证券化方案。
据公告,大连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隧道股份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上海大连路越江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运营,为大连路隧道项目公司。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元、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团)公司分别持股65.25%、10%、24.75%。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期限为28年,其中建设期3年,项目公司享有政府授予的对大连路越江隧道工程项目的经营权25年。
大连路越江隧道项目总投资16.55亿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自有资金即注册资本金共计5亿元,其余的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以经营权质押的方式向银行贷款融资11.55亿元,贷款余额为7.05亿元。
据计划,此次资产证券化(ABS)拟通过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融资,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期限不超过4年,且发行方可根据需要设立不同期限的产品。本次计划综合融资成本预计不高于项目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实际发行利率按专项计划设立时的市场利率而定。
本期拟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为“大连路隧道专营权文件”中约定的2012年10月20日至2016年7月20日间,每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和次年1月20日合同规定的应收专营权收入扣除隧道运营费用后的合同债权及其从权利,涉及基础资产金额合计约为5.52亿元。此次ABS筹措的资金拟提前归还项目公司部分大连路工程项目贷款。上述专项计划的设立还需上海市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及证监会的核准。
公司表示,上述项目的ABS方案有利于公司有效筹措、安排资金,具备可行性。另外,有利于实现项目资产阶段性出售,是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过程中投资项目提前退出做的有效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