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变更银行方的公告
关于委托贷款变更银行方的公告
2012-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5 股票简称:丰华股份 编号:临2012-20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变更银行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给沈阳陶瓷大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1.8亿元,续贷期限自2012年3月8日起一年,委托贷款的年化收益率12%,利息按季给付(详见公司2012年2月28日《上海证券报》公告)。现因政策原因,自2012年6月8日起委托贷款银行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变更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除此之外,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