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05 股票简称 S*ST北亚 公告编号:临2012-022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09年10月28日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黑龙江省北亚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北亚房地产”)返还其自成立以来至2009年9月30日止占用本公司款项及利息,共计21,589.82万元,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公司诉讼请求。
2011年3月1日,本公司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追加被告申请书》,请求法院追加北亚房地产的外方股东Asia Field Technology (holdings) Inc(亚地控股有限公司)为第二被告,请求法院判令其在4,683.50 万美元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11年3月2日,本公司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法院判令北亚房地产返还其自成立以来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占用本公司款项及利息,共计29,810.15 万元。
近日,本公司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哈民三初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为,本公司与北亚房地产不存在实质性的诉辩对抗,事实上并不存在真实的民事纠纷,本公司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因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裁定驳回本公司的起诉。一审案件受理费1,121,291.05元予以退回。
本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已经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有关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