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2-013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红利方式,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4元。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5日(周五)
●除息日:2012年6月18日(周一)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21日(周四)
一、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5月18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5月1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1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2年6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3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共计派发现金1,920万元(含税)。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⑴ 对于个人账户,由本公司统一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4元。
⑵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依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按10%的企业所得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4元。
⑶ 对于其他账户,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6元。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2012年6月15日
2、除息日:2012年6月1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年6月2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6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实施办法
1、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公司、浙江新大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华迅石油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开拓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股东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9家股东之外的股东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但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电话:0931-7639858 021-57208870
2、咨询传真:0931-7663346
3、咨询地址: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备查文件目录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