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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划拨8.66%股权 珠海港大股东“集权”护盘再融资
    2012-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吴正懿 ○编辑 邱江

      ⊙记者 吴正懿 ○编辑 邱江

      

      珠海港今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实际控制人珠海市国资委拟将旗下纺织集团和冠华轻纺合计所持的公司8.66%股份,无偿划拨给大股东珠海港集团,届时后者的持股比例将达25.06%。较为少见的是,在冗长的权益变动报告中,珠海国资委详尽阐述了股权划拨的战略意图,并详细介绍了未来12个月珠海港的发展规划,颇有为正在推进的配股事宜造势之意。

      据披露,6月14日,珠海市政府批复同意将纺织集团持有的珠海港2340.7万股和冠华轻纺持有的646.8万股,共计2987.5万股股份无偿划转至珠海港集团,占公司总股本的8.66%。交易完成后,珠海港集团的持股比例将达25.06%。

      此次股权无偿划转,是继2010年5月珠海市国资委将所持16.4%珠海港股份划转给珠海港集团后的再次资产整合措施。珠海国资表示,此举将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的股权管理,增强珠海港集团的资产实力及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培育核心竞争力,符合珠海“以港兴市”下国有经济重大战略转型的发展要求。交易完成后,珠海港集团不仅可利用所持的珠海港股权进行抵押融资筹集资金,还可通过权益分配获得较为稳定的资金来源,保障其建设任务所需的庞大资金。

      值得一提的是,珠海港目前正推进配股事宜。根据方案,公司拟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共计可配售约1.03亿股,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云浮新港和增资珠海富华风能等项目。

      在此背景下,珠海国资对珠海港的股权整合颇有护盘之意。权益变动书坦言,随着珠海港再融资工作推进,一旦涉及需要股东提供资金或资产参与配售的情形,可能会由于纺织集团与冠华轻纺两家企业自身的原因而不能参与,将会出现国有资本控股比例不断降低进而导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股权划转后,珠海港集团完全能够凭自有资金或资产直接参与珠海港未来的融资计划,可以最大限度保障国有资本的安全性和控制力度。

      与此同时,权益变动书还详述了珠海港的后续发展计划。珠海港集团表示,将全面推进高栏港区神华煤炭储运中心、商务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深入研究云浮新港的经营策略,支持珠海港顺利完成配股工作;同时积极研究中票、信托基金等其他筹资方式,构建起立体高效的融资体系等。

      此前,珠海港集团承诺,若珠海港配股方案经证监会核准发行,将按照持股比例以现金全额认购配股股份。2012年6月,珠海港集团承诺,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将严格履行纺织集团和冠华轻纺关于按照持股比例全额认购珠海港配股股份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