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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而非清退 天津澄清清退PE传闻
    2012-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陈俊岭 ○编辑 于勇

      ⊙记者 陈俊岭 ○编辑 于勇

      

      针对天津滨海新区清退PE基金的传闻,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宗胜及天津市金融办副主任刘宁12日分别做出正面回应,近期该市进行的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旨在“规范”当地PE基金发展,而非“清退”。

      6月11日上午,盛世金泉董事长冯为民在网上发表微博称,天津市工商局要求所有在滨海新区注册的股权投资类企业注销或迁出,包括已在发改委备案的公司,此微博迅速引起众多PE人士的关注。

      “天津正在清理PE基金,这个说法并不恰当。”对此,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宗胜在12日接受专访时表示,天津近年来一直鼓励各类基金在天津注册发展,但在这一过程中,难免会掺进一些打着私募基金幌子的“假私募”。

      据陈宗胜透露,这几年在天津打着“私募”旗号的非法集资,至少有二十多只,天津市政府正全力清理打击该类非法集资,而对于一般的基金,则加强规范和监管。“如果不对非法集资和假私募进行坚决清理,真正的私募就无法健康发展,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的文件,让其无藏身之所。”他说。

      此外,天津市金融办副主任刘宁也在此间表示,从政策层面看,政府在支持PE基金和股权基金在天津滨海新区设立的方向并没有变,这一政策也是一贯的。“个别企业的不规范问题,并不代表我们政策方向发生了改变。”

      刘宁告诉记者,天津市政府支持私募基金发展,但严格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前一段天津市政府拟定了一些办法,在准入门槛资质审查和日常监管等方面进行规范,这项工作自2010年起,近期已经收到效果。

      今年3月,由天津监管部门下发《天津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补充通知》,明确提出对于实收资本达到2000万元或已有项目投资的存量基金,要确保并证明LP的最低出资额为100万元。而对于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存量基金,运作不规范的,则将被要求规范整改,逾期将被注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