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临2012-038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6月12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1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其中关联董事程鹏先生、仇天青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950万元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12月13日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建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95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1年12月13日至2012年6月12日。鉴于上述借款已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将上述950万元的借款延期至2012年12月12日,其他内容仍按照原借款协议执行。
由于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程鹏先生、仇天青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陈明夏、齐大宏、茅宁、李心丹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条款体现了公允原则,对中小股东是公平的,没有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3、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程鹏先生、仇天青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经营发展。
因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临2012-039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建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建丰”)借款人民币950万元已到期,经双方协商签订《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将上述950万元的借款延期至2012年12月12日,其他条款仍按照原借款协议执行。
2、关联交易的影响:本次借款对公司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3、关联人回避事宜: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程鹏先生、仇天青先生回避表决。
4、公司最近24个月累计向江苏建丰借款1950万元,分别为:2012年5月15日借款1000万元,详见公司2012年5月15日披露的《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12年6月13日借款950万元。两次借款均无担保。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11年12月13日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建丰借款人民币95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1年12月13日至2012年6月12日。鉴于上述借款已到期,本公司暂时无一次性偿还上述借款的能力,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将上述950万元的借款延期至2012年12月12日,其他条款仍按照原借款协议执行。由于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联董事程鹏先生、仇天青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表决权的100%。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江苏省建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志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80号
主要经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借款双方
出款人:江苏省建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借款人: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人民币950万元
3、借款延期期限:借款延期至2012年12月12日,即6个月。
4、其他条款按原借款协议执行。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明夏、齐大宏、茅宁、李心丹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条款体现了公允原则,对中小股东是公平的,没有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3、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程鹏先生、仇天青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经营发展。
因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对公司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ST联华 ST联华B 编号:临2012-040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6月1日,本公司发布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变化的变更公告》和《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江苏建丰的股东变更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志强先生与张萍女士分别受让了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睿意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建丰的全部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建丰通知,江苏建丰已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变更事项为:法定代表人姓名:赵志强,股东/发起人名称:赵志强,认缴出资额:750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额:7500万元人民币;张萍,认缴出资额:250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额:250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