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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图书采购合同及配送合同公告
    2012-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2-15号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图书采购合同及配送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6月12日与安徽省79个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了《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图书采购项目合同》;同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新华图书音像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锁公司”)与《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图书采购项目》中标单位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供应商签订了《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图书采购项目配送合同书》。现将本次图书采购合同及配送合同公告如下:

      一、合同之一、图书采购合同

      1、合同类型:图书采购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字后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2012年6月27日。

      (一)合同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合同由公司经理层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并经安徽省教委招标中心公示,公司于2012年6月12日与安徽省79个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了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图书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AHZB-W2012017-G)合同总金额:16765.5603万元。

      2、合同当事人:

      安徽省79个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图书采购项目。鉴证方为安徽省教委招标中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主要条款:

      付款条件:

      1、中标人(卖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安徽省教委招标中心提交合同总额3%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

      2、中标人与买方(有关教育局)签订合同,提交发票后,各项目县在10日内将货款汇至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卖方完成供货后,县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出具县级验收报告,并经省组织抽检后,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在30日内向卖方支付100%货款。

      二、合同之二、图书配送合同

      1、合同类型:配送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字后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2012年8月10日。

      (一)合同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合同由公司经理层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情况:

      1、连锁公司与《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图书采购项目》中标单位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供应商签订了《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图书采购项目配送合同书》,合同总金额23990.4397万元。

      2、连锁公司负责承担供应商中标实施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图书项目政府采购签订的中标纸质图书的收货、验收、分发、送货到安徽省4322所小学和初中学校。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主要条款:

      验收送货费用:费用为中标合同金额的3%,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该项费用由供应商直接支付给连锁公司。

      三、对公司全年业绩影响:

      上述两项合同履约对公司2012年全年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情况公司将在本年度有关定期报告中披露。

      四、合同履约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中无不可预见的重大市场、政策和法律等重大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图书采购项目中标通知》(1份);

      2、《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图书采购项目合同》(79份);

      3、《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图书采购项目配送合同书》(25份)。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