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3821,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17日正式生效。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进行了认购。
为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将自2012年 6月15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自2012年6月15日起,通过场内、场外方式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认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400-888-5566)(免长途话费);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bocim.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19,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12日正式生效。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进行了认购。
为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将自2012年6月15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自2012年6月15日起,通过场内、场外方式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认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但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得赎回本基金份额。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400-888-5566)(免长途话费);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bocim.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