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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品种扩大比例
    保险资金债券投资大松绑
    2012-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黄蕾 ○编辑 于勇

      ■“保险投资新政”系列报道

      ⊙记者 黄蕾 ○编辑 于勇

      

      随着保险投资新政的出炉,作为债券市场“大户”之一的保险资金,未来在债市的投资空间将越来越大。在13项新政中,《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炉,向市场传递出一个重要信号:保险资金可投资债券品种进一步增加的同时,投资比例上限也将大幅上调。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这无疑将增加债券市场流动性,对债券行情将产生长期利好。根据保监会相关人士透露,此次保险资金债券投资大松绑之后,公开发行债券基本得到全覆盖,至于下一步中小企业私募债等私募品种债券是否会被放开,则要视情况而定。

      

      品种增加比例上调

      长久以来,债市一直是保险资金的投资重点,并占据着保险资金运用的最大比例。近年来,债券市场发展迅速,新品种不断推出,为了满足保险资金投资债券的需求与热情,在原有可投债券品种的基础上,此次新政又新增了多个债券投资品种。

      新增的债券品种包括:商业银行混合资本债券、保险公司混合资本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无担保公司债券、无担保可转换公司债券、国务院批准的特别机构债券等。多位保险投资高管告诉记者,“通过公开方式公开发行的债券基本都得以覆盖。”

      至于采用私募方式发行的债券是否会被放开,保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说,还要作进一步研究。“比如,最近市场热议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刚刚开始试点,所以保监会还在对其观察。”

      至于投资比例,新政也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上调,主要体现在:投资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的余额,从原先的不超过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上调至50%;投资同一期单品种有担保债券的份额,从不超过该期单品种发行额的20%上调至40%;投资同一期单品种无担保债券的份额,从10%上调至20%。

      另外,对于有担保债和金融债、政府债和准政府债,都不设具体总额限制,投资空间可谓非常宽松。

      

      引入能力标准

      在投资大门陆续打开的趋势下,监管部门一直在煞费苦心施展风险平衡术,拿捏收放标准,“一脚油门,一脚刹车”。这在此次债券投资大松绑上,亦体现得淋漓尽致。主要表现为:在放宽投资品种的同时,新政亦明确发行人资质、提高信用评级,并增强偿付能力预警机制。

      比如,根据新政要求,保险资金投资的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企业债券和商业银行混合资本债券,相关银行必须分别满足: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总资产不低于2000亿元。据保险机构内部测算,目前同时符合这两个要求的商业银行预计在三四十家左右,基本上已经满足了现有保险资金的投资需求。

      与此同时,为了引导保险机构投资信用级别较高的品种,新政将有担保企业(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从原来的“A”上调至“AA”。事实上,据记者从保险公司内部了解,根据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的内部评级制度标准,一直以来在投资有担保企业(公司)债券上基本倾向于“AA”。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业界呼声较高的“之前挂钩偿付能力标准150%较高”这个问题,保监会相关负责人透露,将在新政中增加“120%”这一档标准。

      具体诠释为:保险公司上季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不得投资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已经持有上述债券的,不得继续增持并适时减持;偿付能力介于120%至150%之间的,应当及时调整投资策略,严格控制投资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的品种和比例。

      业内人士认为,保险资金债券投资大松绑,可谓意义深远。目前,保险资金较大一部分投资资金都配置在债券上,品种拓宽及比例上调后,给予了保险公司在债券市场更多的操作空间,从而有望提升其债券投资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