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财经海外
  • 5:公司
  • 6:市场
  • 7:互动
  • 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专 版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良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5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  
    2012年6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0版:信息披露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良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5月份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良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12-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编号:2012-16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良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11

      回售简称:双良回售

      回售价格:103元/张

      回售申报期:2012年6月25日至2012年6月29日

      回售资金到帐日:2012年7月4日

      本公司A 股股票“双良节能”(股票代码:600481)自2012年5月4日至2012年6月14日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即9.43元/股,2011年度派息之前为9.54元/股)。根据《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双良转债”的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现将“双良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敬请持有“双良转债”的投资者注意:

      一、回售条款

      (一)回售条件与回售价格

      《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约定:在可转债转股期间,如果公司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回售给本公司。本次回售价格为103元/张。“双良转债”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中规定:在可以行使回售权的年份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只能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时行使回售权。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告期

      回售条款生效后、回售申报期开始前,本公司将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不少于3 次回售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本次回售的回售代码为“100911”,回售简称为“双良回售”。行使回售权的“双良转债”持有人应在2012年6月25日至2012年6月29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申报方向为卖出,每次申请回售的转债面值数额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3、付款方式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双良转债”,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到帐日为2012年7月4日。回售期满后,本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二、回售期间的交易

      “双良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双良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双良转债”在回售期内(2012年6月25日至2012年6月29日)停止转股。

      三、其他

      “双良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双良转债。“双良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阴市利港镇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6632358

      传 真:0510-86632307

      邮 编:214444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