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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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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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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2-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评级为AA;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256,994.20万元(截至2012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合并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为56.6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4.82%);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938.68万元、16,560.48万元和10,474.75万元,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657.97万元(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公司于2011年11月11日经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申请已于2012年1月1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2号”文核准,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亿元。

    三、2012年4月18日本公司完成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亿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债券受托管理费共计8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5.916亿元。根据公司披露的《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拟将5.9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使用募集资金5.9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其余募集资金0.016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期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用途使用完毕。该期债券于2012年4月16日起息,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尚未发生本公司需要为该期债券偿付本息的情况。

    四、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财政、货币政策和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利率存在变化的可能性。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其投资价值将随利率变化而变动。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存续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将给投资者的债券投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从而影响公司债券流动性。

    六、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可控的宏观经济、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化,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七、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少,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发行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将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及资信评级机构的网站上公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虽然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由于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较长,在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发行人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不会发生任何负面变化。如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生负面变化,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和/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九、发行人主营业务水力发电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其发展与经济增长情况密切相关,受国民经济总需求状况及经济循环周期影响较大,如经济总体需求不足或经济循环周期适逢低谷时期,将导致国民经济对电力总体需求下降,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

    十、发行人下辖的主要水电站为4家(含控股),地处桂江流域及贺江流域,其中全资的下属电厂合面狮电厂位于贺江下游,集雨面积6,260平方千米,总库容2.96亿立方米,属季调节水库电站;公司控股的昭平水电厂、巴江口水电厂、下福水电厂位于桂江流域,集雨面积共13,170平方千米,为径流电站。

    电站的发电量在很大程度上受自然气候条件的制约,特别是降雨量的丰欠,对发电量起决定作用。在正常年份,公司的发电量主要受季节性影响,在丰水期(5月~10月)发电量较多,枯水期发电量较少,设计发电量一般能够有效完成。如果在丰水期出现降水特枯或遭遇特大洪水,会减少公司的发电量,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影响。

    十一、根据国务院国办[1998]146号文及国办发[1998]134号文的精神,国家将逐步实行“厂网分开、竞价上网”(即把电网拥有的直属电厂从现行体制中剥离出来,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独立电厂,电厂与电网是购销电关系,与其它独立电厂一起在发电端形成竞争)、“两改一同价”(指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村供电管理体制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同网、同质、同价”(即城乡用电同网、相同质量的电力按相同价格出售给城乡用户)等电力改革政策。按照这些政策,电网之间、发供电企业之间将打破目前区域垄断,实行市场化公平竞争。

    公司经营的地方电网同时拥有发电和售电业务,是“网厂合一”的独立电网,目前国内还有文山电力、郴电国际、三峡水利等优势企业,仍保持类似的“厂网合一”经营模式,而且近几年国家未发布对“厂网合一”经营模式进行调整的最新文件或新规划。如果未来国家电力行业政策的实施和变化将可能对公司外部经营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十二、公司2011年年报的披露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公司2011年年报披露后仍然符合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一)注册中文名称: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英文名称:Guangxi Guidong Electric Power Co., Ltd.
    (三)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
    (四)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六)股票代码:600310
    (七)法定代表人:秦春楠
    (八)设立日期:1998年12月4日
    (九)注册资本:275,925,000元
    (十)董事会秘书:陆培军
    (十一)公司电话号码:0774-5297796
    (十二)公司传真号码:0774-5285255
    (十三)互联网网址:www.gdep.com.cn

    二、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批准情况

    (一)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于2011年11月11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三)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债券分两期发行,第一期发行的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剩余部分择机发行。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

    (四)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和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1年10月26日、2011年11月25日和2011年11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三、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核准情况

    2012年1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2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

    本公司已于2012年4月18日完成本次债券第一期的发行,本次发行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

    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债券名称: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
    3、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100元
    4、发行价格:按照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7年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1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5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1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7、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第5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9、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2012年6月20日
    10、计息期限: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2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0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2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0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2年6月20日至2019年6月20日;若投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2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0日。
    11、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至2019年6月20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7年6月20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至2019年6月20日兑付。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6月20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3、付息日: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每年6月20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4、利息登记日:2012年至2019年间,每年6月20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
    15、回售登记期: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须按发行人发布的关于投资者行使债券回售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在第5个付息日之前进行登记,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期进行登记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6、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第7个付息日前第6个交易日为未回售的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
    17、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利息支付金额: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于利息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利率。
    19、本金兑付金额: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总额,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20、债权登记日: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日期。
    21、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5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2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3、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24、信用级别: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5、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2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30、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持有债券登记机构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1、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认购金额不足4亿元部分,全部由国信证券组织的承销团余额包销。
    3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33、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5%。
    34、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3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五、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表所示:

    事项时 间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2012年6月18日
    预计发行首日2012年6月20日
    网上申购日2012年6月20日
    网下认购期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6月25日

    公司将在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向上交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春楠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

    电话:0774-5297796

    传真:0774-5285255

    联系人:陆培军、叶勇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1、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 如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电话: 0755-82130669

    传真: 0755-82133419

    经办人员:刘卫兵、曾信、袁科、于洁泉、魏梦霞、陈佳、寇达奇

    2、副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戎

    住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联系人:叶凡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电话: 010-88085136

    传真:010-88085135

    邮编: 100033

    3、分销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联系人: 刘婷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

    电话: 021-50586660-8564

    传真: 021-58201342

    邮编: 200122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负责人:张敬前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24楼D

    经办律师:李晓丽、丁明明

    电话: 0755-83515666

    传真: 0755-83515090

    (四)审计机构

    名 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卫星

    住所: 武汉中山大道1166号金源世界中心A-B座8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李炜、陈菁佩

    电话: 027-82814094

    传真: 027-82816985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建设路门)4层

    评级人员: 张兆新、赵卿

    电话:022-58356913

    传真: 022-58356989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电话: 0755-82130669

    传真: 0755-82133419

    经办人员:刘卫兵、袁科、于洁泉、魏梦霞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户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000029129200042215

    联系电话:0755-82461390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0006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迪彬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 021-58754185

    七、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八、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次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及资信评估机构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的涵义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分析,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AA级反映了公司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优势

    (1)电力行业作为工业化国家基础产业和民生行业,行业进入壁垒高,我国的电力行业仍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水电是成本较低的清洁能源,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2)公司是地方电力行业中“厂网合一”、网架覆盖面最宽最完整、以110KV输电线路环网运行的地方电力企业,已形成了电网内发供电相互配套,完整统一的发供电一体化体系。

    (3)当地政府在税收、资金等方面对公司的支持力度较大,公司电网在贺州市具有垄断性。

    (4)公司的非电力板块发展势头良好,电子铝箔产品技术水平国内较领先,部分规格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预计未来会贡献较大的利润。

    2、关注

    (1)电力行业与宏观经济高度相关,宏观经济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以水力发电为主,电源结构较单一,发电能力受天气因素影响较大,广西最近几年的特大洪水与干旱天气使得公司水电厂流域来水不均衡及偏少,对公司业务运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公司电子铝箔的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如果供应商提高价格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一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公司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公司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公司及本期债券担保方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公司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评级网站以及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公司、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与银行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12年3月31日,公司获得授信情况及已使用情况如下

    授信银行授信额度(万元)已使用数额(万元)
    建设银行32,00029,000
    农业银行31,00031,000
    工商银行26,00017,000
    中国银行10,00010,000
    交通银行南宁分行15,0007,400
    中信银行南宁分行38,00012,100
    招商银行南宁分行20,00020,000
    华夏银行南宁分行20,000-
    平安银行南宁分行8,0008,000
    合计200,000134,500

    在所有银行授信额度中尚有6.55亿元额度未使用,占总授信额度的32.75%,为本期债券的偿还提供了良好的偿债基础

    (二)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资信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曾出现严重违约情况。

    (三)报告期内发行的债券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未发行任何债券。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2012年4月16日公司发行了6亿元公司债券,期限7年,将于2019年4月16日到期。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10亿元,占发行人201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38.91%,未超过最近一期合并净资产的40%。

    (五)报告期内偿债能力财务指标

    指 标2012.03.312011.12.312010.12.312009.12.31
    流动比率0.660.651.020.61
    速动比率0.600.600.960.58
    资产负债率(%)56.6857.8261.4075.63
    指 标2012年1-3月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1.872.112.851.58
    到期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注:上表数据根据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数据计算得出,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5)到期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概况

    1、注册中文名称: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Guangxi Guidong Electric Power Co., Ltd.
    3、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
    4、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5、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6、股票代码:600310
    7、法定代表人:秦春楠
    8、设立日期:1998年12月4日
    9、注册资本:275,925,000元
    10、董事会秘书:陆培军
    11、公司电话号码:0774-5297796
    12、公司传真号码:0774-5285255
    13、互联网网址:www.gdep.com.cn
    14、经营范围:主营发电、供电、电力投资开发、供水、交通建设及其基础设施开发

    二、发行人设立、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上市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1998 年12 月4 日由贺州市电业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以合面狮水电厂和供电公司等经营性电源和电网资产投入而成立的股份公司。2001年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4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4,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共募集资金37,845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1]23号《上市通知书》批准,公司4,500万A股股票于2001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为“桂东电力”,股票代码为“600310”。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广西贺州地区电业公司国家股11,07599.11
    广西那板水力发电厂国有法人股400.36
    广西贺州供电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150.13
    广西昭平县电力公司国有法人股150.13
    广西钟山县电力公司国有法人股150.13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电力公司国有法人股150.13
    合 计——11,175100.00

    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增至15,675万股,发行后的股本结构为: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非流通股股东——11,17571.29
    其中:广西贺州地区电业公司国家股11,07570.65
    广西那板水力发电厂国有法人股400.25
    广西贺州供电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150.10
    广西昭平县电力公司国有法人股150.10
    广西钟山县电力公司国有法人股150.10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电力公司国有法人股150.10
    社会公众股流通股4,50028.71
    合 计——15,675100.00

    (二)股权分置改革情况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06年7月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7月25日,发行人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发行人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1,485万股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3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桂股改办[2006]26号)和贺州市人民政府《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复》(贺政函〔2006〕52号)批准。

    发行人于2006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该部分股权登记过户。发行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8月1日。2006年8月3日,公司股票复牌,简称“G桂东”,对价部分股票上市流通,完成公司股改。

    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的股份结构发生变化,发行人总股本不变,仍为156,75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96,90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59,850,000股。至此,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下转14版)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保荐人/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