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控股锦州港
大连港放弃优先受让权
大连港放弃优先受让权
2012-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郑培源
⊙记者 郑培源 ○编辑 裘海亮
四年前的一幕似乎又在重演。大连港近日公告,公司放弃参股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这是继2008年大连港放弃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提供的受让锦州港股权的机会之后,公司再一次与参股锦州港擦肩而过。
公司称,公司董事会决定放弃参股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因为以下原因:首先,按照大股东的意向,如果公司如接受,只能取得锦州港5.03 %的股权,作为财务投资对优化公司的业务布局和生产经营无法产生实质性作用;此外,锦州港2011年度每股收益为0.16元,2012年一季度每股收益为0.03元,其2011 年市盈率为28.5倍,移动平均市盈率为31.54倍,远高于大连港的市盈率,因此投资成本相对过高;另外,公司认为锦州港的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存在竞争关系,协同效应亦不明显。因此,公司董事会不建议参与收购。
大连港控股股东大连港集团此前持有锦州港19.44%股权,再次收购其5.03%后合计持有24.45%股权,成为锦州港第一大股东。按照公告披露的信息,本次交易系根据交通部、辽宁省政府关于港口整合的战略,在省政府协调下完成的。而大股东大连港集团对上市公司提供的锦州港股权受让机会,应是按照上市公司优先受让权原则进行的例行公事的问询,而大连港本次公告即是对此问询的答复。
大连港放弃参股锦州港并非首次。2008年大连港集团就曾向大连港提供一次优先认购锦州港定向增发A 股股份的投资机会,公司即选择了放弃。